来源:和讯保险 时间: 2011-02-25 10:22:00 编辑:寒武纪
导读:编者注:近日,一篇《全险为何不能全赔聚焦车险“霸王条款”》的报道引起了各大媒体对车险“霸王条款”的关注。对此,中国保监会表示,要完善车险“代位求偿权”标准和流程。车险行业还存在哪些不合理或不合情的条款“禁”令?投保人应当如何规避保险公司的虚假宣传?车险投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和省钱诀窍?和讯保险整理了近期报道
·“隐形”条款陷阱
电话车险低价竞争暗藏指定条款陷阱
很多私家车主已习惯通过电话购买便宜车险。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财险公司获得电话、网络营销的资质,新一轮的价格竞争在新兴渠道打响,车险电销这一看似透明的投保渠道,却时常会出现低价的陷阱。一味贪图保费便宜,稍不留神就可会掉入陷阱,影响车辆保险理赔。
指定条款陷阱
日前,车主杨先生经过一番询价之后,向报价比其他公司要低10%的保险公司办理电话车险投保手续,并缴纳了保险费。可是,在拿到车险保单之后,却发现除了交强险、车损险、三责险之外,还有指定驾驶员和指定行驶区域2个陌生的条款。
所谓指定驾驶员特约条款,是指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可指定1名或2名驾驶员,并获得相应的费率优惠;指定行驶区域特约条款,是指车主和保险公司约定保险车辆的行驶区域,已达到降低保费的目的。根据驾驶员人数、年龄和行驶区域范围大小,车主可以获得每项5%至10%不等的费率优惠。
而杨先生询价时,保险公司的电话座席人员并没有提及相关条款,更别说仔细介绍其中内容了。
大众保险上海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张向方表示,由于部分特约条款不受监管部门车险7折令的限制,因此搭配特约条款的保单往往比普通保单在价格上更便宜一些。有的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常利用信息不对称,在车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车险合同中加入指定驾驶员、指定行驶区域等特约条款,以达到变相降低保险费的效果。
赔付金额生变
根据条款约定,指定驾驶员的保险车辆,由非指定驾驶员驾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或投保人提供的指定驾驶员的信息不真实的,保险公司在核定总赔款的基础上,每次事故扣除10%的赔款。
也即是说,只有在杨先生亲自驾驶车辆,且在上海市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按照100%损失金额给予赔付。如果杨先生将车辆转借别人,亦或者在上海行政区域范围外发生事故,那么杨先生将最多自己承担15%的事故损失。
张向方表示,保险公司在作出特约条款时必须履行说明义务,投保单上必须有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维护保险合同严肃性的要求,维护被保险人合法利益。
不过,上海车险业务现行“见费出单”制度,为个别保险公司误导客户提供“便利”。根据相关要求,车主只有在支付全额车险保费之后,上海车辆联合信息平台才能向保险公司发出出单指令。
对杨先生这样“被打了闷包”的车主来说,在拿到车险保单之前,就已经支付了保险费。如果选择退保或者重新投保,那么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损失。
本刊提醒广大车主,在通过电话购买车险时,应在支付保费前向保险公司核对保险条款内容。当遭遇搭售特约条款的情况,应该立刻向保险公司客服反映,可以通过追查电话录音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来源:解放日报)
上海发布“预警”:车险硕鼠手法现七大新变化
一份由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联合下发,名为《“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情报交流会商机制”2010年第三季度例会纪要》的通知于日前到达上海各家财产保险公司“手中”。《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在这份通知中,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列举了近期出现的车险骗保骗赔七大翻新手法,其过程中,不法保险中介、修理厂继续扮演不光彩的角色。
据了解,在该通知中所列举的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出现的新动向包括:造假人员由以往的修理厂人员转变为修理厂人员与被保险人联合造假;假赔案的金额由大金额转向小金额,一方面降低造假难度,另一方面利用了对小金额案件审核力度不强,即使查获,法律责任也不严重的特点;假赔案的造假事故区域由市区向郊区转移,规避目前上海各主要道路摄像头的实时监控;出现假赔案发生地点由修理厂向理赔中心转移的倾向;利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有关办法中两车物损事故可不报警的便利,伪造“协议书”的内容,编造两车事故进行登记,或责任互换造假;利用小型客车造假转向利用大型货车造假;造假由以往的车辆损失造假转向人伤鉴定造假案件。
另外,该通知还提醒各保险公司注意保险事故人伤赔偿过程中有不法中介介入的问题。不法分子的主要手法是利用当事人对事故处理不了解,不熟悉交通法规和相关赔偿标准“乘虚而入”,串通部分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提高评残等级,赚取非法赔偿差价。由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对相关鉴定、评定结论难以做到有效审查,给不法中介提供了牟利的空间。在部分郊县地区人伤事故保险理赔的诉讼案件中,保险公司已向法院提出事故当事人和伤残鉴定人到庭的要求,当法院在通知事故当事人和伤残鉴定人到庭时,案件代理人会主动向保险公司提出调解,并表示愿意降低评残等级、减少索赔金额。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会长张俊才指出,随着上海保险业与经侦总队合作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力度的加强,上海保险业在应对保险诈骗和配合打击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尽管上海产险业今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有所好转,相关数据显示,盈利水平还很脆弱。保险诈骗也逐渐呈现系统化、智能化、集团化、职业化的倾向,对于保险事故人伤赔付的总额也在年年攀升,这些都是影响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虽然车险诈骗案件的作案手段及方式多种多样,但有关部门认为,绝大部分诈骗行为能够得逞均是因为保险公司内控不严、修配厂监管真空、无法查勘第一现场这几大原因造成的。
事实上,绝大多数保险诈骗案件之所以能够成功,与保险公司内控管理不当有着必然的联系。有的是诈骗者利用保险公司承保、查勘、定损的流程和管理漏洞;有的是由于公司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员工即使发现了诈骗行为和线索也缺乏揭发、制止、打击的主观能动性。
而直接和车辆修理发生关系的修配厂在车险诈骗案件中也是十分关键的一环。有的修配厂像小作坊,修理能力和水平相当差,却拥有大量客户,主要原因是专门雇用一批与保险公司定损、理赔等关键岗位熟识的人员,在客户车辆非正常出险后能与保险公司“疏通”,使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甚至是虚假事故得到理赔。(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陈天翔)
·车险理赔死角
“其实‘全险’只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北京一车险代理机构的李经理介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
车险理赔死角:自燃、爆胎、车内物品爆炸三不赔
今年的夏天似乎特别炎热,连续出现39度以上天气,让人觉得难以忍受,这也增加了市民用车的频率。保险专家提醒,炎炎夏日,车主们在享受开车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注意车辆使用的安全隐患,如自燃、轮胎爆裂、车内物品爆炸等,而且这些危险造成的损失,还有可能将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车辆发生自燃不赔
每年夏天,各地都会有自燃的报道。由于车损险条款中明确规定,高温烘烤后的自燃是除外责任,所以车主要想有保障,需另外购买自燃附加险。但统计显示,车辆自燃险投保比例仅占一成。保险专家指出,车辆自燃虽然发生的概率很低,但一旦发生,将是全额损失,对车主而言是不小风险。
燃险主要适用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自燃险因为概率小,对应的保费也很低。从一些机动车自燃的理赔案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出险车辆是比较旧的汽车,油路年久待修,而且还有很多事故是由于车主擅自改造线路造成的。
专家提醒 一般是两年以上的车辆。如果汽车使用年限过长、机件老化,可以购买“自燃险”。另外,经常长途营运的车辆也应当购买 “自燃险”。 3年以上的汽车,特别是5年以上的汽车最好购买自燃险。新车如果改装了线路、油路很容易引起事故,建议最好也投保自燃险。 此外,车主没有投保自燃险的,如果车子在两年保修期内发生自燃的,可要求4S店来赔偿。
车内物品爆炸损失不赔
除了车辆自燃外,一些放在车子里的物品也有可能成为损坏车辆的“凶手”。比如不少吸烟的男士为了方便,经常随手将打火机放在风挡玻璃前,在夏天烈日的照射下,车内的温度不断上升,打火机很容易爆炸。同时,打火机爆炸,会导致车内饰遭到一定损坏,甚至发生燃烧。
保险专家表示,由于车内危险品爆炸造成的这类损失不在保险公司保障范围,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因此这将给车主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专家提醒 除了打火机之外,可乐等碳酸饮料、香水、发胶、高压杀蚊药、罐装空气清新剂等,在高温炙烤下,都有可能成为 “炸弹”,因此车主夏季应尽量少放或者不放此类物品。
汽车爆胎不赔
前些天气温将近40度,地面温度更是超过50度,在如此高的温度下,比较容易造成车辆爆胎。但保险公司一般都将爆胎列为汽车某零部件的自然老化现象,车轮单独损坏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保险专家表示,车轮单独损坏是指仅发生轮胎、轮辋、轮毂罩的损坏,而车辆其它部位未发生损坏的情况。对于由轮胎爆裂引发交通事故,给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还是会理赔的。
专家提醒 夏天行车时,车主应随时关注轮胎的使用情况,当轮胎磨损到一定程度时,要及时更换质量好的新轮胎;同时,应定期到专业维修点测试胎压,确保轮胎的胎压始终处于正常状态中。夏天的汽车轮胎不要充气太多,以免发生危险。
加入商都车网购车团,享最大团购优惠!
2017/11/7 15:33:39
2017/7/24 11:35:26
2017/2/6 14:41:20
2017/2/6 14:39:44
2017/2/6 14:36:47
2016/7/12 10:52:34
2016/1/27 9:55:26
2015/12/25 14: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