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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监管暂行办法出台 车险暂不能跨区经营

来源:商都网汽车频道  时间: 2015-07-26 15:13:43  编辑:梦琪

导读:在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记者今日(7月25日)获悉,保监会近日出台了《互联网保险监管暂行办法》,这也是十部委中出台的第一份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规则。

在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记者今日(7月25日)获悉,保监会近日出台了《互联网保险监管暂行办法》,这也是十部委中出台的第一份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规则。

7月25日 ,记者获得一份《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该《办法》印发于7月23日,将在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施行期限为3年。该《办法》首次明确了许多问题,如保费将直接支付到保险机构,而不能由第三方转支付,再如什么样的产品可以跨区经营等问题。不过在此次的监管规定中,车险产品暂时还不能跨区域经营。

保监会方面表示,对于保险机构已开展的互联网保险业务与本办法不符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整改;办法实施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开展。

保费将直接支付到保险机构

据介绍,该《办法》所指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

该《办法》将保险机构定义为: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指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机构。

而该《办法》将网络平台定义为两类,即自营网络平台(保险机构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和第三方网络平台两大类。

关键字: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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