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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出台半年 车险高投低赔依然横行

来源:本站  时间: 2010-03-10 09:09:03  编辑:酷车中国

导读:  去年10月1日出台的新《保险法》规定,购买保险时须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这一新政意味着车险行业中的高投低赔现象应就此终结。临近3·15,早报汽车维权热线85606166不断接到车主投诉,称购买保险时被要求按照新车购置价而不是折旧后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记者暗访杭州多家保险公司发现,“高投低赔”现象依然横行。 读者投诉 先后两起车险收费高

行业协会

●编辑插嘴

谁在打如意算盘?

要求投保人“高投”,就能获得更多保费,这或许是保险公司的如意算盘。但是,这种损人利己的做法,确实该住手了。

相关“新政”已出台近半年,为何“高投低赔”现象依然横行?保险公司是盈利机构,为自己创造更多利润本无可厚非,但前提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就有杀鸡取卵的危险。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阻止车主按照车辆实际价值投保,这种赤裸裸的手段怕是见不得光的。

保险公司相关人士的一些解释并非毫无道理,可问题的关键是,现在已经有法可依,为什么还不去执行?新政已经明文规定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究竟是谁如此胆大置法规于不顾呢?记得新政刚出台的时候,一些保险公司借口内部系统还来不及更新为由而没有执行新政,那么现在呢?

而所谓为了杜绝车主获得“不正当收入”的说法,也算是一个大大的笑话。关于折旧理赔问题,作为业内人士的朱潇磊认为:“车辆定损报废后,全损维修费会大于车辆的实际价值,如果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予以赔偿,那么赔偿金额中高于报废时车辆实际价值的部分,就属于投保人的不正当收入。比如一辆旧车的实际价值是2万元,购买了8万元的保险,若车辆报废赔8万元的话,6万元就属于不正当收入了。因此,为了杜绝这样的现象,所以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按实际价值折旧计算赔偿金。”可是他的这一说法显然有失偏颇,既然是为了防范投保人获取“不正当收入”,那么投保时就不应该要求旧车按新车价购买保险,而是应该严格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投保。再者,倘若严格执行新政,车主又怎有机会获得“不正当收入”?唯一的解释就是,保险公司既想获得“不义之财”,又不愿承担风险。

而保险行业的主管部门呀,你们什么时候能该出手时就出手,真正根除这个由来已久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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